公告详情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单位地址 | 主要职能 |
事业单位 | 普通本科教育 |
学校占地面积1100余亩,现有温江校区、人民南路校区、白果林校区3个校区,校本部位于成都市温江区,校园环境优美,交通便利,成都地铁四号线杨柳河站紧邻学校北大门。有教育与心理学院、文学与新闻学院、数学学院、物理与工程技术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美术学院等13个二级学院。学校学科门类齐全,涵盖经济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艺术学、法学、管理学、历史学、农学等10个学科门类,现有普通本科专业40个,其中,国家级一流专业2个,省级一流专业14个。现有全日制本科生、留学生1.7万余人。
回望历史,学校虽几经更名,但教师教育的中心地位稳固坚定,扎根巴蜀大地、根植基础教育、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这是成都师范学院的历史使命和价值追求。当前,学校入选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第一层次“优先培育类”,教育学学科入选四川省高等学校“双一流”建设贡嘎计划建设学科,学校进入高质量内涵式发展新阶段。立足新起点,学校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党的全面领导作为根本保障,把内涵建设作为基本任务,围绕高质量发展主线,坚持“顶天立地,一体两翼”发展思路,紧扣教师教育和经济社会发展“双面向”、普通师范教育和职业技术师范教育“双重点”、办学水平提升和社会服务拓展“双任务”,固本强基、错位竞争,系统实施“1955”行动方案,全力建设高水平应用型师范大学,全面开创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新格局。(详见成都师范学院官网)
三、招聘岗位、名额
本次招聘工作人员为非事业单位编制,实行编制外聘用,招聘名额为4名。具体岗位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的报考者,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定专业与我校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应按照我校招聘专业名称填报。我校将在面试资格审查阶段通过相关高校或省级及以上相关科研机构等第三方对其留学所学专业进行认定,认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
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凭报名时网站反馈的报名序号、身份证号、姓名,于2024年12月12日至2024年12月15日12︰00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本次公开招聘笔试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
分或缺考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3.面试资格审查手续的办理。面试资格审查由我校负责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于2024年12月20日由我校在成都师范学院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获得面试入围审查资格的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寸免冠证件照片);
③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其中,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在规定时间内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报考者的学历、学位以其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作为判断依据,专业名称以其毕业证书载明的专业(不含第二学历专业、辅修专业)名称为准。
④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的报考者,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毕业论文、专业课程成绩单等相关材料;
⑤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招聘岗位专业条件涉及专业方向或专业认定有异议的,由我校根据国家专业目录、有关专业变更文件和有关部门单位的有效证明进行审查认定。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面试主要范围。
结构化面试,重点考核考生的心理健康素质、意愿素质(动机愿望、职业责任感、敬业精神、竞争意识、兴趣爱好等)、知识素质(综合知识、专业知识等)、智能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业务能力、创新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等)和人格素质(举止仪表、性格气质等)等方面。
6.面试成绩公布。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
(三)考试成绩公布
面试工作结束后,由我校于面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成都师范学院网站上公布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加分、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
体检的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的要求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我校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随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由我校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八、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由我校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成都师范学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确认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准考证号、招聘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关基本情况、考试总成绩、排名以及该岗位招聘条件等基本情况,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暂予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公示期间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按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考察和公示,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公示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十一、纪律与监督
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且记录期限为5年或长期的应聘人员,将纳入云贵川渝四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作为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的重要参考。
十三、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网上报名咨询电话:028-66772199(成都师范学院人事处)
网站技术咨询电话(主要解决报名网站技术问题):
028-86740101(四川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
监督电话:028-66772767(成都师范学院纪委办公室)
成都师范学院
2024年11月26日
附件【成都师范学院2024年12月公开招聘非事业单位编制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pdf】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rsc/info/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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