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四川成都市成华区赴北京重点高校公开招聘4名教师公告

时间:2021-05-11 阅读:465 成都 高中

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16〕49号)规定及所属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成都市成华区拟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4名教师。本次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实行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名额

成都市成华区教育局所属2所学校共计划招聘教师4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名额详见《成都市成华区2021年赴北京重点高校公开招聘4名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的6所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2021年应届公费师范生。其中:大学本科出生日期在1993年1月1日及以后。若为外省籍公费师范生,需按国家政策规定允许跨省到四川就业。

2.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的普通高等院校2021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且取得学历相应学位的高校毕业生。其中:硕士研究生出生日期在1991年1月1日及以后;博士研究生出生日期在1986年1月1日及以后。 

(二)招聘条件

1.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心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招聘岗位具体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表》。应聘人员须在2021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岗位条件要求的全部证书,并凭证书办理聘用确认手续。高校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与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所在高校对其所学专业的认定证明。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在2021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如留学期间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国内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相关高校科研机构对其留学所学专业的第三方认证,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可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

(4)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5)符合《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有关回避规定。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2021年8月1日之后未毕业仍在读的高校毕业生;

(8)有违反其他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投递简历报名和5月14日到北京指定地点(中国人民大学及校外报名点,具体地点以邮件通知为准)现场报名的方式同时进行。凡符合《岗位表》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每名考生应按相应岗位资格要求自愿选择一个岗位报考。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5月6日9:00至5月8日17:00。

考生可自行下载填写《成都市成华区2021年赴北京重点高校公开招聘4名教师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并将报考岗位所须个人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电子版一并打包压缩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2912926@***。邮件以“姓名+毕业学校+专业+应聘岗位代码”命名。网上报名材料经初审后,将于2021年5月10日24:00前以邮件回复的形式告知考生初审结果及原件校验详细地点。

2.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5月14日9:30至17:00

报名地点:

(1)中国人民大学;

(2)校外报名点(具体地点以邮件通知为准)。

3.报名时应聘人员须提交的材料:

(1)《报名表》2份(须电脑填写并打印,粘贴1寸证件照);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复印件1份,学校有关部门开具的学历、学位、专业、毕业时间等情况的证明复印件1份,《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1份;国(境)外留学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4)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通过网上报名初审的应聘人员,同样须按上述(1)—(5)的证件、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要求,于2021年5月14日9:30至17:00到北京指定地点(中国人民大学或校外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查。仅在网络报名,但未到北京指定地点现场提交个人证明材料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须现场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领取《面试通知书》。应聘人员现场通过个人邮箱进行《职业行为风险测验》,该测验免费,测验结果不影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仅供招聘单位参考。应聘人员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学位、专业名称为准,因不符而被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面试

面试时间:2021年5月16日(星期天)

面试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方式为一轮半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低于75分者不得进入体检。

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与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与情绪稳定性、职业沟通与合作能力、与岗位匹配度以及举止仪表等。

同一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先调减招聘人数;无法调减的,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16〕49号)第二十六条“由主管部门对其报考条件相同、相近的岗位合并后组织面试;无法合并的岗位,划定面试合格分数线”的规定,由区人社局对报考条件相同、相近的岗位合并;对无法合并的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低于80分(不含8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

岗位调减或合并情况将通过成华人社微信公众号公布。在规定时间内未到场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不影响面试开考,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于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告”栏公布。

(三)签订协议

根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面试成绩低于75分者,不得进入体检;未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低于8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

进入体检的考生须在10个工作日内,到国内三甲医院完成体检,将体检结果邮寄至招聘学校。体检合格的考生与学校签订用人单位及高校版《聘用协议书》。用人单位版《聘用协议书》由招聘学校及考生签订,高校版《聘用协议书》由高校加盖公章后,由考生邮寄给招聘学校,招聘学校及成华区教育局加盖公章后再邮寄给考生。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

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且属于参照公务员入职体检标准相关规定非当日当场体检的项目,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可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

(五)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关于我市2004年考录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体检、考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个人原因导致无法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可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

(六)公示

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告”栏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七)聘用及报到

1.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区人社局审核后办理聘用手续。

2.拟聘人员在2021年7月31日前未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之一的,协议自行失效,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此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3.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到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此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4.拟聘人员按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本次公开招聘的教师实行“区管校聘”,由成华区教育局对教师进行统筹管理,统一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拟聘用岗位派到对应学校工作。

5.公开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国家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四、纪律和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成都市成华区纪委监委派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举报者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电话和信函应告知真实姓名。对线索不清的匿名电话和匿名信函,公示期间不予受理。

监督电话:028—83515235

咨询电话:028—84313286      

18080100081(北京现场)    联系人:杨老师

网上报名电子邮箱:2912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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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成都市成华区2021年赴北京重点高校公开招聘4名教师岗位表.xls

2.成都市成华区2021年赴北京重点高校公开招聘4名教师报名表.xls

成都市成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都市成华区教育局

2021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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