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经四川省教育厅备案,我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7名工作人员。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下同]“人事考试”专栏、四川省教育厅官网[http://***,下同]和四川开放大学官网[***,下同]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单位地址 | 主要职能 |
四川开放大学 | 核定收支 定额补助 事业单位 | 成都市一环路 西三段3号 | 成人高等学历教育 中等职业教育 社区教育 职业培训 科学研究 学术交流 |
四川开放大学(以下简称学校)成立于1979年,2020年12月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复同意,由原四川广播电视大学更名成立。四川开放大学是省政府举办,以促进终身学习为使命、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以“互联网+”为特征,面向社会成员开展以开放教育为主体的学历和非学历继续教育的省属新型高等学校。主要承担服务我省全民终身学习,推进四川开放教育体系建设,探索高等教育、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融合发展的职责。
学校秉持“开放共享,育达终身”的办学理念,汇集优质教育资源,通过覆盖全川的办学系统和信息化支撑平台,为各类学习者提供多样化、多层次的学历与非学历继续教育,提供线上、线下学习支持服务,办学44年为四川经济社会发展培养了120余万名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人才,助推“人人皆学、处处能学、时时可学”的学习型社会建设。
具体校情请登录学校主页查阅。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及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并完全符合《四川开放大学2023年11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含表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报名时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2024年8月1日之后毕业的在读生不属于此次公招的范围。
报名时四川开放大学的在编工作人员,不属本单位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应与报考岗位的“学历”资格要求相符, 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专业名称,应与报考岗位的“专业条件要求”相符。同时须完全符合其所报岗位“其他”中涉及的条件要求。
(4)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征得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特别提示:不符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三、招聘岗位、名额
本次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招聘名额为17名。具体岗位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四、报名、缴费、公布岗位调减及退费
本次公开招聘仅采取网上报名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方式: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https://***)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4日10:00至2023年11月20日12:00。
缴费时间:2023年11月14日10:00至2023年11月20日17:00。
打印准考证时间:2023年11月22日至2023年11月24日。
笔试时间:2023年11月25日(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须知
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后,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本次公招中限报一个岗位。
本次公招我校不进行网上资格审查,考生在报名前对本公告内容有不清楚的,可拨打本公告后所列“咨询电话”进行咨询。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四川开放大学负责的面试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和四川开放大学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或同时多岗位报考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如因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本次招聘可能会调整考试日程,调整情况将提前在四川开放大学网站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
2.报名注册
报考者须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报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像素为102(宽)×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间。报考人员可下载并使用自动审核程序处理后上传照片,系统会自动审核照片。不按规定上传照片者,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和缴纳报名费。上传照片与本人不符的,将不能参加本次考试。
3.填报信息
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站提示要求如实、准确填写《应聘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以便学校了解报考者基本情况,但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4.缴费
上传相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按网络提示在本公告规定时限网上缴纳笔试费。按照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的规定,笔试每科收费50元,本次笔试共缴费50元。缴费成功后将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除岗位取消情况外概不办理退费手续。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5.打印应聘资格审查表
缴纳了笔试费的报考者,须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按网络提示打印《应聘资格审查表》2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二)岗位调整
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以缴费为准,下同)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由四川开放大学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由四川开放大学2023年11月21日在四川开放大学网站上向社会公布。已缴费但招聘岗位被取消的报考者所缴费用,成都人事考试网将在2023年11月25日之前通过网络平台退还笔试费到其支付账号。
(三)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的报考者,请于本公告规定时限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在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下同)原件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结合四川开放大学实际,本次公开招聘笔试开考比例(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
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笔试成绩=《高校工作人员综合能力测试》成绩×100%
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面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100%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 +面试成绩×6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为1科。笔试科目为《高校工作人员综合能力测试》。笔试采用集中闭卷考试方式,笔试时间为90分钟,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
2.笔试范围
笔试不指定参考教材,主要包括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高等教育学、心理学相关专业知识,以及重大时事政治等内容。
3.笔试时间及地点
本次笔试定于2023年11月25日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4.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于2023年12月5日在四川开放大学网站公布,报考者请自行登录查询。对笔试总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2023年12月6日12︰00前发送电子邮件(主题为:查分申请+报考者姓名+准考证号)至邮箱kaohezp@***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查分结果于2023年12月7日在四川开放大学网站上公布。
5.政策性加分
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答复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318号)规定加分;“三支一扶”及“特岗教师”人员按《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21〕19号)规定加分;“西部志愿者”人员按《关于推动四川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川青联发〔2021〕28号)等规定加分,所有项目加分累计不超过6分。
考生报考时为在编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包括曾经享受各类优惠政策进入机关事业单位,现不属于在编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均不再享受“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退役大学生士兵”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加分政策。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必于2023年11月22日17∶00前在工作时间将以下材料交至四川开放大学人事处(地址:成都市一环路西三段3号四川开放大学行政楼302办公室,联系电话028-87772201),以便审查。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须提供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优秀士官证》《优秀义务兵证》《优秀学员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和专科及以上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由四川开放大学按公告和有关政策规定加分。
(二)面试
1.面试方式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
四川开放大学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及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若未达到以上比例的,按笔试参考且取得面试资格的实际人数全部参加面试。笔试成绩为0分或缺考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3.面试资格审查手续的办理
面试资格审查由四川开放大学负责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于2023年12月11日在四川开放大学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获得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携带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①《应聘资格审查表》2份(请在成都人事考试网报名网站上自行打印)。
②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③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其中,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者,另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可由我校按有关规定进行第三方专业认定,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
其中,2024年应届毕业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者,四川开放大学将取消报考者的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④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2张。
⑤有政治面貌要求的岗位报考者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政治面貌证明原件1份。
⑥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原件1份。
其中①-④项为必备材料,在职人员须同时提供第⑥项。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因缺少面试资格审查公告要求的证件和没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资格审查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而产生的面试名额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依次等额递补取得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由四川开放大学根据报考人员在《应聘资格审查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并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了80元面试费的面试人员,由四川开放大学人事处发放《面试通知书》,并安排心理测试(考核报考者心理素质及心理状况,不计入面试成绩)。
4.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如因面试入围资格审查或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如招聘岗位实际面试人员未形成竞争(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该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75分的,取消应聘资格。报考者面试缺考或放弃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5.面试主要范围
包括意愿素质(动机愿望、职业责任感、敬业精神、竞争意识、兴趣爱好等)、知识素质(综合知识、专业知识等)、智能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业务能力、创新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等)和人格素质(举止仪表、性格气质等)等方面。
6.面试成绩公布
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
(三)考试成绩公布
面试工作结束后,由四川开放大学于面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四川开放大学网站上公布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加分、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以及含通过面试资格审查,但未参加面试的人员,并在面试成绩栏注明“缺考”)。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岗位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由四川开放大学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政策规定同等条件下优先的人员确定为体检人选,其他报考者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以上要素均完全一致,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的要求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四川开放大学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随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四川开放大学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七、考核
四川开放大学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按照上级和学校要求开展教职工准入查询,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考核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核的报考者在公示前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该岗位参加面试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考核,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综合考核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八、公示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由四川开放大学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四川省教育厅官网、四川开放大学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准考证号、毕业学校、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关基本情况、考试总成绩、排名以及该岗位招聘条件等基本情况,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由学校进行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公示期间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公示后,因公示无异议人员弃权等原因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
九、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公告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四川开放大学通知报送以下材料的时间和地点。
1.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其到四川开放大学应聘的书面材料(通过四川开放大学确认后,在职人员再按四川开放大学要求提供正式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同意流(调)动的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以及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2.尚未就业的毕业生须提供有效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3.下岗、失业人员应提供户口所在地县级劳动保障部门发放的《再就业优惠证》或失业证明、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有效的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档案管理证明。
四川开放大学负责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负责对拟聘人员报考资格条件进行最终审核确认。审查审核合格并经四川开放大学党委研究同意后,发出公开招聘确认通知,并报四川省教育厅备案,同时抄送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开放大学凭确认通知,通知被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四川开放大学通知为准)到四川开放大学报到,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逾期或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聘用)资格。因以上原因产生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
十、纪律与监督
我校在公开招聘中,将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进行资格审查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特别提示
1.本次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有关事项将提前在四川开放大学网站予以发布,请报考者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核、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2.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3.四川开放大学和四川省教育厅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本次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二、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政策和报名咨询电话:028-87772201(四川开放大学人事处)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8-12333,028-61802812 (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
监督电话:028-87640749(四川开放大学纪委办)
028-86110025(四川省教育厅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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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开放大学
2023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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