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照省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我校2024年招聘行政岗位工作人员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面向海内外招聘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且符合《成都中医药大学2024年招聘行政岗位工作人员需求计划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见附件)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学校可根据招聘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对招聘岗位、名额及条件要求进行相应调整。
(二)招聘条件
1.应聘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符合本公告中“一览表”所列招聘岗位需要的条件及资格要求。其中应聘者本人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招聘岗位的“专业”和“学历(位)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
(4)符合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报考须征得单位书面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二、报名办法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成都中医药大学人才招聘系统(***zp/)或者进入成都中医药大学人事处官网,点击底端的“招聘报名”入口进行报名,并如实、准确填写各项内容,请【点击下方“立即投递/投递简历”,即刻进行职位报名】。
2.报名时间:应聘截止时间:2025年2月28日(期间不定期组织面试,录用成功即取消相应岗位)。学校根据报名情况择优通知应聘人员来校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报名材料:(电子文档或扫描件,请以PDF文件形式在招聘系统中上传)
(1)各阶段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原件的扫描件(其中,在读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原件的扫描件、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证明原件的扫描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招聘岗位学历、学位和专业资格条件,以应聘者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位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
(2)留学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及第三方的专业认证材料。
三、考核
1.对博士应聘者开展面试考核:主要考查应聘者综合素质,包括但不限于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协调沟通能力等。面试成绩低于75分的报考者,不得进入招聘下一环节。对硕士应聘者以考试、考察形式进行,具体另行通知。
2.心理测评:主要考察报考者心理素质及心理状况,其结果作为是否聘用的重要参考因素之一。该结果将不对外公布,严格为报考者保密。
四、体检、综合考察与聘用
按《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等要求对考核通过人员进行体检和考察。如因体检或其他原因出现拟聘岗位空缺的,学校按公告程序重新招聘。
经体检、综合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成都中医药大学人事处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
通过此次招聘进入行政岗位的工作人员应至少在该岗位服务满8年。硕士研究生按照编制外聘用形式管理。博士研究生第一年按照编制外聘用人员进行管理,一年期满后考核优秀者可进入学校事业编制。
五、其他事项
(一)所有聘用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通过国家教育部认证。未取得聘用岗位要求的学历及学位者或未能按时毕业者,不予聘用。
(二)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订的协议无效。
咨询电话:028-61800126
附件:成都中医药大学2024年招聘行政岗位工作人员需求计划一览表
成都中医药大学人事处
2024年12月16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rsc/rczp/zpgg/content_127750